美國反對中國取得「市場經濟地位」
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美國商務部長普利茲克(Penny Pritzker)于本(106)年11月23日在華盛頓舉行之中美商貿聯合委員會會議后的記者會上表示,「向中國賦予市場經濟地位的時機仍不成熟」,在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并未規定中國可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
依據WTO協定,由政府控制外匯市場或生產活動之國家,應指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而貿易對象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之傾銷等不正當貿易行為,易于採取嚴厲的反傾銷關稅等貿易救濟措施。
中國主張在2001年加入WTO時,同意接受在最初的15年間維持「非市場經濟國家」地位,而加入屆滿15年之今(2016)年12月11日以后,「非市場經濟國家」地位應自動轉換為「市場經濟地位」。但美國、歐盟及日本則認為,中國不應自動取得「市場經濟地位」,而是應個別作出判斷是否賦予「市場經濟地位」。中國為取得「市場經濟地位」之條件,美國商務部提出外資進出自由度等6項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