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建議企業不要使用英國製零件
- 根據獨立報報導,由于英國決定脫離關稅同盟,歐盟執委會建議歐盟企業在採用英國製零件時應多加考慮。該建議引導歐盟企業(如汽車製造商)尋求其他國家之零件供應商,以繼續享有歐盟自由貿易協定之優惠條款。
大部分國際自由貿易協定具有塬產地法規,代表若貨品大部分價值源自簽約國,才可享有優惠稅率。由于英國計畫離開關稅同盟,因此任何英國製之產品將不再屬于歐盟優惠關稅區產品。
對歐盟之汽車製造商來說,使用英國製零件可能阻礙歐盟汽車製造商與其他歐盟自由貿易協定簽約國之貿易,使其在出口貿易上無法與使用來自歐盟零件之企業競爭。荷蘭政府也對其國內企業發布與歐盟相同之建議,一名汽車業者表示,這項改變將為汽車產業帶來嚴重損害。
離開關稅同盟不僅促使塬產地法規改變,也對英國企業造成其他貿易障礙。英國出口業者依據未來自由貿易協定銷售至歐盟之產品,將須檢附英國之塬產地證明,不僅造成額外成本與行政程序,也將降低英國產品在歐盟之競爭力。
利用非歐盟製造零件之英國企業,若其產品組成大部分來自其他地區,也無法享有關稅優惠。歐盟之塬產地法規中規定,製造商須證明其產品價值約有55%來自歐盟,這項標準為世界所有自由貿易協定所採用,目的在于防止國家利用優惠條款將貨品再出口至其他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