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發表新脫歐聲明
- 英國政府于本(2018)年7月6日公布新脫歐聲明,其中提出英國對英歐未來關係之立場,其結論如下:
˙英國所提出之英歐未來關係已有實質性進展。
˙在新脫歐立場所帶來之利益上達成共識。
˙須加快對可能之談判結果(所有情境之脫歐)進行準備。
(一)英國對英歐未來關係之立場
英歐未來關係應建立在經濟及安全伙伴關係之上。貨品自由貿易區為英歐經濟伙伴關係之核心,將可確保邊境貿易順暢、保障國民工作與生計,以實現英歐雙方對北愛爾蘭及愛爾蘭之承諾。英國政府近期將公布白皮書,詳細內容將于該白皮書中闡述。總體而言,政府對以下4項重點已達成共識:
英國與歐盟在所有貨品(包括農產品)將維持與歐盟法規之一致性,這些法規相對穩定,并普遍受到英國企業支持。英國在形塑國際標準上將持續扮演重要角色,國會也將持續監督該法規納入英國法之情況,以適時修正。在服務貿易方面,由于英歐未來在雙方之市場進入程度將與現在不同,英國將擁有法規上之彈性。
英國與歐盟將承諾進行互惠、公平且開放之貿易,并將此納入具約束力之協定,以確保貿易環境公平。英國承諾在國家補助上採用歐盟法,且雙方監管機關在競爭政策上建立合作關係。為履行在國際標準上之承諾,英國與歐盟也同意在環境、氣候變遷、社會就業以及消費者保護上維持高法規標準,將不會低于現行標準。
英歐將建立聯合委員制度架構,使雙方在所簽署協定之應用與解釋上保持一致。該制度由雙方之法庭分別執行,但在英國採用歐盟法的部分,英國將適度採用歐盟之判例。該架構也包括雙方之爭端解決辦法。若一方之法庭無法解決雙方間之爭端,將可藉由共同委員會、具約束力之獨立仲裁、共同參考程序等方式作為爭端解決之辦法,并以歐洲法庭為歐盟法之解釋機關。
英國與歐盟將在新Facilitated Customs Arrangement上共同合作,移除英國與歐盟邊境之海關查驗與控制。在貨品貿易政策上,英國將對輸入英國之貨品課徵英國關稅,而輸入歐盟之貨品則課徵歐盟關稅及採用相關之貿易政策。英國將收回與世界其他國家貿易之關稅控制權,并確保企業支付正確關稅。
這項提議將可實現英歐雙方對北愛爾蘭及愛爾蘭之承諾: 維持英國憲法與經濟之完整性; 不違背貝爾法斯特協定; 不須實行愛爾蘭備案措施。
(二)本模式所帶來之益處
英國所採取之立場將為英國及歐盟帶來顯著益處,包括:
確保英國及歐盟在貨品上(包括農產品、食品及漁產品)之雙邊貿易維持順暢,保護雙方之整合供應鏈、維持英歐過去40年來所建立之及時處理程序,以及仰賴該系統之工作。
由于英歐進入雙方市場貿易之程度將不會與現行相同,彈性化法規對英國以服務業為主之經濟極為重要,且歐盟以外國家所提供之貿易機會最大,英國將建立可維護雙方市場完整性及保護金融穩定性之金融服務安排,但不復製歐盟之護照權體制。
藉由該未來關係之立場履行對北愛爾蘭之承諾,避免在南北愛爾蘭,或英國國內設立實體邊境。
英國將脫離共同農業政策及共同漁業政策,取回英國水域之控制權,并建立有利于英國之國內農業政策。
建立獨立貿易政策,英國在WTO將擁有自己的席位,可自行制定與世界其他國家貿易之關稅,且能夠與其他國家簽署貿易協定,包括全面跨太平洋伙伴關係協定。
確保未來英國所有法律將由國會及地方政府制定。在英國選擇採用歐盟法的部分,英國國會仍有權決定是否納入英國法,并承擔一切后果(例如對市場進入權、審查合作或邊境貿易之順暢所造成之影響)。
英國法庭取回仲裁權,英國不再受歐洲法庭管轄。但英國承諾,在英國選擇採用歐盟法的部分,英國法庭將適當參考歐洲法庭之判決,確保法律解釋之一致性。
終止英歐人員自由流動,英國重新取回移民控管權。
制定移動架構,使英國及歐盟人民可以持續在雙方國內移動,并申請就學或工作,其規定將與英國未來提供其他關係密切之貿易伙伴之條件相似。
終止支付金額龐大之歐盟預算,但在特定合作領域則支付適當之費用(如科學與創新),使國內重要機關(尤其是NHS之長期計劃)能夠獲得更多經費。
維持國防安全之運作能力,確保英國具獨立外交政策,以及與歐盟合作之安排。
(叁)準備工作
以上立場為英國認為在貨品貿易協定及未來關係上對英歐雙方均有利之看法,但英國仍有責任持續對可能發生之結果進行準備,包括未來與歐盟達成脫歐協定。由于在秋季達成談判共識之準備時間所剩不多,英國同意準備工作應加速進行。
英國政府發表新脫歐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