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小微企業 減稅再出新舉措
- 1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繼續送出多個民生禮包,會議決定再推出一批針對小微企業的普惠性減稅措施。這些減稅政策可追溯至今年的1月1日,實施期限暫定3年,預計每年可再為小微企業減負約2000億元。
對小微企業推出的新的普惠性減稅措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內容:
一是大幅放寬可享受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對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100萬元到300萬元的部分,分別減按25%、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使稅負降至5%和10%。這一優惠將覆蓋95%以上的納稅企業,其中98%為民營企業。
三是允許各省(區、市)政府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在50%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地方稅種及教育費附加等。
五是為彌補因減稅降費形成的地方財力缺口,中央財政將加大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