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 全國多地標準化制修訂補貼集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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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申報2019年北京市技術標準制修訂補助項目的通知》
京市監發〔2019〕34號
(一)各申報單位補助金額原則上不超過50萬元。
(二)各級標準補助額度原則上按以下分檔劃分:
1. 國際標準補助分為七檔,依次為50萬元、40萬元、30萬元、25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
2. 國家標準補助分為七檔,依次為30萬元、25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5萬元、3萬元;
3. 行業標準補助分為七檔,依次為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
4. 本市地方標準補助分為七檔,依次為20萬元、18萬元、1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
(三)修訂標準補助額度不高于各級標準補助額度最高檔的半數。
河北省
《關于印發河北省標準化資助辦法的通知》
冀財行〔2016〕34號
主持國際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30萬元;主持國家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20萬元;主持行業標準制修訂的資助經費10萬元。
上海市
《上海市標準化推進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標準化推進項目按照下列標準進行資助:承擔標準制修訂項目的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 100 萬元,承擔標準化技術組織工作項目的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 30 萬元,承擔標準化示范試點項目的資助額度一般不超過 20 萬元。
江蘇省
《關于印發江蘇省質量技術監督標準化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財規〔2016〕16號
(一)標準制(修)訂項目補助標準:
1.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每項補助100萬元;
2.主導制(修)訂國家標準,每項補助50萬元;
3.主導制(修)訂江蘇省地方標準,依據所制定標準的重要性、先進性及工作難度予以區別補助,每項最高補助一般不超過20萬元,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或對地方經濟發展有突出貢獻的標準,每項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
4.開展團體標準試點的,每個團體最高補助不超過20萬元
浙江省
《浙江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管理辦法(試行)》
重大貢獻獎各獎勵100萬元,優秀貢獻獎各獎勵30萬元。
福建省
《福建省標準化工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閩財建〔2018〕2號
(一) 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際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資金補助;
(二) 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國家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3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資金補助;
(三) 主導、參與制定及修訂一項行業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0萬元、8萬元的資金補助;
(四) 主導制定,修訂項福建省地方標準,分別給予不超過10萬元、5萬元的資金補助。
廣東省
《廣東省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5年修訂)》
粵財行〔2015〕212號
1.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地方標準或有較大影響的聯盟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2.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3.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
4.每主導制定(修訂)一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
深圳市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下達2017年度深圳市打造深圳標準專項資金資助計劃的通知》
深市質〔2018〕20號
1.國際標準制定、修訂項目。
資助條件: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以及由ISO確認的可發布國際標準的組織批準發布的國際標準,以及其他重要國際性標準組織批準發布的國外先進標準。
資助標準:主導國際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含本數,下同)的資助,主導國際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40萬元的資助。
2.國家標準制定、修訂項目。
資助條件:由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發布的國家標準。
資助標準:主導國家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60萬元的資助;主導國家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
3.行業標準制定、修訂項目。
資助條件:國務院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已發布并在國家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行業標準。
資助標準:主導行業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30萬元的資助,主導行業標準修訂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資助。
4.深圳市團體標準制定項目。
資助條件:由社會團體或產業聯盟發布的深圳市團體標準,在深圳市標準信息平臺上提交有關信息且得到一年以上有效實施,并通過專家評審。
資助標準:主導深圳市團體標準制定的,按項目給予不超過8萬元的資助。
廣州市
《廣州市質監局關于組織申報2017年度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主導國際標準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50萬元;主導國家標準(產品類)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25萬元;主導國家標準(產品類以外的其他類)制修訂的每項資助 不超過15萬元;主導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地方技術規范)制修訂的每項資助不超過10萬元。
珠海市
《珠海市質監局關于2018年度珠海市實施標準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申報的通知》
1.每主導制修訂一項國際標準,給予 30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的,給予 10 萬元以內的資助。
2.每主導制修訂一項國家標準,給予 15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的,給予 8 萬元以內的資助。
3.每主導制修訂一項行業標準,給予 10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的,給予 5 萬元以內的資助。
4.每主導制修訂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給予 5 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修訂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給予 2 萬元以內的資助;主導制修訂一項市級地方標準,給予 3 萬元以內的資助。
5.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聯盟標準,給予 15 萬元以內的資助;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內聯盟標準或協助制定一項國際聯盟標準的,給予 8 萬元以內的資助。
東莞市
《關于預受理2017年東莞市標準化戰略項目資助申請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聯盟標準,獎勵5萬元。
2.每主導制定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獎勵1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5萬元。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獎勵3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10萬元。
4.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獎勵5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15萬元。
5.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獎勵10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20萬元。
中山市
《中山市質監局關于印發中山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管理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給予5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20萬元以內的資助。
2.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給予3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15萬元以內的資助。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給予2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4.每主導制定一項省級地方標準,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協助制定的,給予5萬元以內的資助。
5.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市級地方標準,給予5萬元以內的資助。
6.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產業集群聯盟標準,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7.每承擔組織制定一項團體標準,給予10萬元以內的資助。
8.每制定一項企業先進技術標準,給予5萬元以內的資助。
佛山市
《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度市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項目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一項國際標準,獎勵不超過5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不超過30萬元。
2.每主導制定一項國家標準,獎勵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不超過15萬元。
3.每主導制定一項行業標準,獎勵不超過20萬元;協助制定的,獎勵不超過10萬元。
4.每制定一項聯盟標準(團體標準),獎勵總額度不超過10萬元。
5.每主導制定一項地方標準,獎勵不超過5萬元。
惠州市
《惠州市財政局關于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的通知》
惠質監〔2016〕247號
(一)每主導制定1項聯盟標準(團體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二)每主導制定1項地方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每主導修訂1項地方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三)每主導制定1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每主導修訂1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四)每主導制定1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3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每主導修訂1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
(五)每主導制定1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20萬元;每主導修訂1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0萬元。
汕頭市
《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汕頭市實施技術標準戰略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通知》
1.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聯盟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2.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地方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8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4萬元。
3.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行業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4.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家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15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8萬元。
5.每主導制定(修訂)1項國際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25萬元;協助制定的,資助額度不超過10萬元。
6.主導修訂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上述對應主導制定標準資助額度的一半,協助修訂標準資助額度不超過上述對應協助制定標準資助額度的一半。
多個單位同時參與制定(修訂)同一項地方標準、行業標準、國家標準、國際標準,只資助在標準起草單位中排名前三位或在我市參與標準起草單位中排名最前的制定(修訂)單位;多個單位同時承擔標準化科研項目的,只資助主導承擔單位或在我市參與單位中排名最前的承擔單位。
杭州市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鼓勵研制與采用先進技術標準實施辦法的通知》
杭政辦〔2015〕4號
1.主導制定完成國際、國家、行業(團體)、地方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單位,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資助;參與完成國際標準制定的單位,每項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牽頭開展國家、省、市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的單位,每項分別給予不超過20萬元、15萬元、10萬元的資助。上述同一項目不重復資助,下級標準上升為更高級別標準的,可以申請差額補貼;屬于“一號工程”范疇的項目,按上述標準的1.5倍予以資助。
2.牽頭制定先進技術標準進行關鍵技術項目攻關的單位,每項給予不超過20萬元的資助。
3.對主導修訂標準和技術規范的單位,按主導制定額度的50%予以資助。
寧波市
《寧波市工業標準化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主持制定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團體)標準、省和市地方標準(規范)的補助,分別不高于50萬元、50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主持制定的國家標準項目獲“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的,補助不高于30萬元;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的,補助不高于20萬元;參與國家標準制定的,補助不高于10萬元。主持修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團體)標準、省和市地方標準(規范)的,分別給予25萬元、25萬元、10萬元、8萬元、5萬元的補助;參與國家標準修訂的,補助不高于5萬元。對同一單位同一年度制(修)訂同一級別標準數量超過2項的,超過部分每項按該級別標準的50%補助。同一單位同一年度制修訂不同級別多項標準的,總的補助額度不高于70萬元。
金華市
《金華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金華市全面推進標準化戰略行動實施意見的通知 》
金政發〔2017〕61號
金華市區企業(含團體)主導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省地方標準具有地方特色農業或服務業金華市地方標準制(修)定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萬元、20萬元、20萬元、8萬元的獎勵;參與制(修)定標準工作的,按不高于主導同類標準制(修)定獎勵額度的50%給予獎勵(同一標準有多個參與者時,對參與者獎勵總額不超過同類標準的主導者);主導“浙江制造”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的,每項標準一次性予以20萬元的獎勵;參與“浙江制造”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的,每項標準一次性予以10萬元的獎勵.經市級行業主管部門與標準化行政部門共同審評,認定具有地方特色和推廣示范作用的標準化項目給予一次性獎勵8萬元。
合肥市
《關于申報2017年合肥市扶持產業發展“1+3+5”政策體系中標準化項目獎補的通知》
對主導制定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企業,分別給予每個標準一次性獎補100萬元、50萬元,單個企業標準獎補總額最高可達150萬元。
蘇州市
《關于組織申報2018年度技術標準戰略資助項目的通知》
1.提出國際標準研制項目得到立項認可,作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經標準主管機構依法發布后,資助經費100萬元;參與WTO/TBT通報評議主導意見和建議,被評議方采納的,資助經費50萬元。
2.提出國家標準研制項目得到立項認可,作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經標準主管機構依法發布后,資助經費50萬元。
3.提出行業標準研制項目得到立項認可,作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經標準主管機構依法發布后,資助經費20萬元。
4.提出省級標準研制項目得到立項認可,作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經標準主管機構依法發布后,資助經費20萬元;提出市級農業標準研制項目得到立項認可,作為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的,經標準主管機構依法發布后,資助經費2萬元。
(信息來源:搜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