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電機專利被侵案件 終于塵埃落定
10月21日,隨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的下發,中山市天虹電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虹公司”)與中山市小欖鎮華朗電機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朗公司”)的專利侵權案終于以天虹公司的勝訴而告終。這場歷時一年多的專利維權案終于有了一個結果。回顧這一年來的維權之路,可謂幾經波折。
成立于1991年的天虹公司,是目前我國最大的工業縫紉機電機制造廠商之一,年產銷量過百萬臺。公司現有產品DOL、YSL、YC、YU、YS等九大系列四十多個型號,遠銷世界四十多個國家和地區,被眾多品牌縫紉機指定為配套產品,深受用戶的信賴和贊譽。
據了解,天虹公司的“工業縫紉機電機的平板軸”于2008年4月30日申請了實用新型專利。2009年8月1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依天虹公司的申請,出具實用新型專利檢索報告,結論為本專利的所有權利要求均有新穎性和創造性。
2009年11月18日,天虹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公證人員的陪同下,在中山某針車行購買了一臺縫紉機電機,并取得相關票據作為憑證。該電機的使用說明書及外包裝顯示其制造商是華朗公司,生產日期是2009年4月8日。庭審時,華朗公司確認天虹公司公證購買的電機由其制造。12月28日,天虹公司以上述電機中的平板軸部件侵犯了其專利為由,向一審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為,華朗公司未經許可制造、銷售他人的專利產品,故判令華朗公司停止制造銷售被訴侵權產品,并承擔賠償損失。一審判決天虹電機勝訴,華朗公司賠償天虹電機公司經濟損失15萬元和合理費用2萬元。
華朗公司不服一審判決,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其理由為:一是被控侵權產品使用的技術方案是申請之日之前的現有技術。二是在申請專利的申請之日之前已公開了一種工業縫紉機電機的平板軸,而且華朗電機早已停止制造銷售被控侵權產品。三是認為原審判決所確定的賠償數額明顯偏高。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為侵犯實用型專利權糾紛。本專利的專利權人是麥德添,獨占實施許可人是天虹公司,本專利處于有效狀態,故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應予以保護。原審法院參考本專利的類型、華朗公司的侵權情節所判令的賠償金額并無不當。原審判決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經過長達近一年的法律訴訟途徑,天虹公司終于取回了公道,維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在這起案件中我們也能深刻感受到知識產權的維護之不易。也許正是這樣的“不易”令很多企業在被侵權時選擇了沉默。但是沉默只能是更加縱容不法份子的行為。天虹的維權行動給了大家樹立一個很好的榜樣,拿起法律的武器,讓侵權者無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