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組織實施智能制造裝備專項
近日,據工信部消息,為貫徹落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和《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加快智能制造裝備的創新發展和產業化,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在2011年組織智能制造裝備發展專項的基礎上,決定2012年繼續組織實施智能制造裝備發展專項,并就有關事項下發通知。
通知指出,該專項實施的目標是推進制造業領域智能制造成套裝備的創新發展和應用,建立依托用戶發展重大智能制造裝備的創新機制,以用戶為龍頭,以裝備制造單位為主體,開展汽車、冶金、大化工、數字化車間等國民經濟重點制造業領域所需智能制造裝備的聯合研發創新活動,發揮依托工程或重點建設項目的帶動作用,突破測控裝置與關鍵零部件在智能制造裝備中的應用技術,推動智能制造裝備的創新發展。
根據“智能制造裝備發展專項”的目標,2012年專項的主要內容為“推進智能制造系統集成及示范應用”和“支持核心智能測控裝置的研發與創新”。
通知指出,項目申報單位應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智能制造裝備的制造單位和用戶單位。所申報項目應具有知識產權清晰的核心技術,產品的品種、規格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技術指標達到國內領先或國際先進水平,且屬于成果初期應用。項目申報單位應由裝備的制造商聯合其用戶聯合申報,須附上聯合研發協議和采購合同,合同總額原則上不低于3000萬元。對于智能制造系統集成及應用項目,既包括研制方和用戶方準備或正處于研發、制造階段的項目,也包括裝備已完成開發和制造,正在用戶進行安裝調試和工藝試驗的項目。
項目申報的截止時間為5月18日。項目申報完成后,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組織聯合審議及核查。國家將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安排研發補助資金,國家補助資金原則上50%補貼用戶,50%補貼制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