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紡織品標簽新規實施影響分析
歐盟已于5月8日起正式實施紡織品標簽的新法規,對紡織纖維的名稱、紡織品標簽內容和其他標記提出了新要求。新法規的實施將對中國紡織品出口產生一定的影響。
歐盟新法規要求:紡織產品的標簽須注明原產國,如果產品有包裝,應在包裝上注明;顯示產品原產地的其他商業單證不能作為標簽的替代;一件紡織品的紡紗、織造、整理或者縫制幾個制造過程中至少有兩個環節在歐盟生產,才被視為是原產于歐盟國家的紡織品;紡織品標簽必須清楚顯示是否含有如毛皮和皮革等源自動物的非紡織品部分;如從第三國進口的產品,應強制規定附有原產標簽。
對于2012年5月8日前上市銷售的產品,該法規給予了一定的過渡期,過渡期的截止日期是2014年11月9日,此日期之后相關產品將退出市場交易或須符合最新法規。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歐盟紡織品標簽新法規的實施,不僅將增加我國紡織品出口的貿易風險、提高出口難度,還將增加企業的生產環節、加重企業負擔,延長貨物口岸通關時間。建議出口企業應積極應對。
上一篇: 商務部規勸B2C停止價格戰
下一篇: 歐盟紡織品標簽新規實施影響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