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取消紡織機械生產許可證審批
本報訊國務院近日決定,在第一批取消789項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再取消406項行政審批項目,另將82 項行政審批項目作改變管理方式處理,移交行業(yè)組織或社會中介機構管理。根據這項決定,國家取消紡織機械生產許可證審批。
這次取消的406項行政審批項目,涉及經濟管理事務的241項,涉及社會管理事務的105項,涉及行政管理及其他方面事務的60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這些事項應該通過行業(yè)自律和社會中介機構來解決,政府部門主要負責監(jiān)管。
自2001年10月,國務院部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以來,在有關部門和單位的支持和配合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重要的階段性成果。國務院已連續(xù)兩批公布取消審批項目1195項,加上作改變管理方式處理的82項,共1277項,對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提出了加強監(jiān)管的要求和意見。一些地方和部門在推進審批行為規(guī)范化、公開化,提高審批效率,加強監(jiān)督制約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促進了廉政建設,方便了企業(yè)和群眾,提高了工作質量和效率。
2002年1月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決定,國家對紡織機械產品中的棉紡環(huán)錠細紗機、轉杯紡紗機進行生產許可證管理,委托中國紡織機械器材工業(yè)協(xié)會設立了“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紡織機械產品審查部”,配合國家實施紡織機械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根據國務院的決定和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要求,紡織機械產品審查部即日起停止有關工作,停止安排紡織機械產品生產許可證生產條件審查和產品質量抽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