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質量指標新增兩項內容
- 從2004年1月1日起,強制性國家標準《棉花細絨棉》對棉花質量的要求將增加兩項新的指標:短纖維率和棉結。 短纖維率是棉纖維中長度短于一定界限的纖維重量占纖維總重量的百分率,棉結是棉纖維糾纏而成的結點。 增加這兩項要求將使GB1103-1999《棉花細絨棉》的質量要求由原來的品級、長度、馬克隆值、回潮率、含雜率、危害性雜物6項增加到8項。 據悉,修訂《棉花細絨棉》國家標準的工作早在2002年9月就已完成,并開始向世貿組織通報。 經過反復磋商,在考慮了相關成員國的意見后,2003年4月29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棉花細絨棉》修訂的最終結果。 新修訂的標準明確規定,16mm及以下的細絨棉纖維即為短纖維。 該條款要求,品級標準級以上的棉花短纖維率應小于或等于12%,最高不得超過18%;品級標準級及下一級棉花短纖維率小于或等于15%,最高不超過20%;對其他品級棉花不作要求。 該條款還對短纖維率含量的具體情況做出了貿易結算的扣減辦法,如品級標準級以上的棉花,短纖維率大于12%、小于或等于15%的,超出12%的部分,按超出百分率的一半相應扣減結算重量。 新修訂的標準對棉結的要求是,品級標準級以上鋸齒棉每百克棉結不超過500粒,品級標準級每百克棉結不超過700粒,品級標準級以下棉花不作要求。 該條款規定,棉結含量超過限量的棉花,品級順降一級。 修訂后的標準在引用術語、定義、抽樣、檢驗方法、檢驗證書的內容上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