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老字號”不能濫用
據新華社北京2月16日電 我國將規范“中華老字號”企業評定,相關商業行業標準已開始起草。
據這項標準的起草組織者中國商業聯合會有關負責人介紹,1990年,由原商業部首次組織了“中華老字號”的評定,評定的“中華老字號”企業共有1600余家,對促進中華傳統產業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但目前“中華老字號”企業已發生巨大變化,勉強維持現狀的約占70%,長期虧損、面臨破產的約占20%,有品牌有規模且經濟效益好的僅占10%。
這位負責人說,曾經風光無限的“中華老字號”漸漸隱匿于市場經濟的大舞臺,一些不具備“中華老字號”資格的企業,又濫用老字號牌子,影響了老字號的聲譽,造成市場無序競爭。同時由于“中華老字號”的評定工作缺乏影響力,也使一些“中華老字號”企業不能充分利用老字號的無形資產和品牌優勢。制定相應的《中華老字號評定規定》商業行業標準迫在眉睫。據介紹,“中華老字號”應具有豐富的文化內涵,具有獨到和成熟的工藝技術,有完整的社會美譽度和認知度,有代表性的產品和服務。按《中華老字號評定規定》認定的“中華老字號”,將代表中華傳統民族產業和產品特色,產生巨大的商業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