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出臺政策,推動技術引進和創新
日前,商務部會同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務部等七個部門出臺了《關于鼓勵技術引進和創新,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貫徹全國科學技術大會精神,深入實施科技興貿戰略,落實《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
近年來,我國技術引進發展迅速。“十五”期間,全國共簽訂技術引進合同3.5萬項,合同金額近730億美元,占改革開放以來引進技術總額的36%。今年上半年,簽訂技術引進合同5000余項,合同總金額132億美元,同比增長近七成。技術引進及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為提高生產技術水平,增強企業創新能力,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作為《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的若干配套政策》的實施細則,《意見》提出,要著力優化技術引進結構,提高技術引進質量和利益,力爭到2010年,專有技術和專利許可合同額占技術引進合同總額的比重提高到50%左右,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配套資金比例進一步提高,逐步建立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政府積極引導推動,各方科技力量支持的技術引進和嘗新促進體系。
《意見》從三個方面提出了現實上述目標的政策措施。一是加速建設企業技術引進和創新促進體系,包括加強多雙邊技術合作,建立和完善國際技術貿易公眾信息服務系統,積極推進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開展吸收與創新的聯合研究開發,培育、扶持一批高素質中介服務組織等。二是綜合運用經濟手段鼓勵技術引進和創新,包括國家利用外貿發展基金支持企業通過引進技術和創新擴大出口,對引進先進技術和再創新提供必要的金融和外匯政策支持等。三是完善技術引進與創新的各項制度,包括建立健全技術引進法律法規制度、技術引進工作交流與培訓制度和技術引進綜合統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