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機電產品出口再遇難關
- 歐盟最新一期的《官方公報》公布了歐洲議會和歐盟部長理事會共同批準的《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和《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作為在環保領域的又一新舉措,旨在應對日益嚴重的由于電子電氣廢棄產品引起的環境污染。
盡管發布兩指令的初衷是正面而且積極的,但是對中國輸歐機電產品卻有嚴重的“負面影響。由于歐盟近兩年已成為中國機電產品出口的重要市場,兩指令所涉及的中國出口企業和出口商品不僅面廣而且量大,業內專家提醒中國企業必須給予足夠重視,未雨綢繆。
受阻于相關利益方的爭論激烈,經過長達兩年多的討論與修改,2002年10月11日歐盟部長理事會和歐洲議會才就兩指令草案的文本達成調解協議。《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管轄了十類產品中交流電不超過1000V,直流電不超過1500V的設備:(1)大型家用器具,如冰箱、洗衣機、微波爐;(2)小型家用器具,如吸塵器、熨斗、鐘表;(3)信息技術和遠程通訊設備,如電腦、復印機、打印機;(4)用戶設備,如電視機;(5)照明設備,如熒光燈;(6)電氣和電子工具,如電鋸、縫紉機;(7)玩具、休閑和運動設備;(8)醫用設備;(9)監視和控制裝置;(10)自動售貨機。
《關于在電子電氣設備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管轄了除去醫用設備及監視和控制裝置之外的其它8類設備。該指令還要求成員國確保從2006年7月1日起,投放于市場的新電子和電氣設備不包含鉛、汞、鎘、六價鉻、聚溴二苯醚和聚溴聯苯共六種有害物質。在本指令生效至2006年7月1日前,各成員國必須遵照歐盟立法在本國采取措施限制或禁止這些物質在電子電氣設備中使用。據了解,目前我國相當部分的電子電氣產品使用了6種被禁有害物質,如何尋找替代品需要及早考慮。
相比之下,最令中國企業關注的是《報廢電子電氣設備指令》中有關產品回收費用和回收率的規定。中國相關企業認為,該指令要求誰生產誰承擔回收費用是不合理的,回收應該社會化。更讓國內企業難以接受的是,指令草案規定歷史報廢設備的收集費用由目前市場占有者按比例分攤。由于我國近幾年出口歐盟的電子電氣產品才快速增加,此前出口量很少,因此歷史責任由目前的制造商按市場比例分別承擔不合理。
而且,歐盟提出的80%回收率標準也非常苛刻,目前日本對相關產品的回收率規定在50%-60%,我國目前也正在制定相同的法規,回收率擬定為40%。
據中國家用電器協會統計,目前歐盟已成為我國家用電器出口的主要市場,約占我國家電出口市場的四分之一。2002年我國出口到歐盟的家電金額為20.5億美元,空調器、微波爐、吸塵器、電水壺的出口金額分別超過2億美元。如果將回收成本轉嫁到制造商身上,由于歐洲勞動力成本高,可能使回收成本接近甚至高于制造成本,從而降低我國相關產品的競爭力。
據國內該類產品出口巨頭中國電子進出口總公司測算,2002年其對歐盟出口額為1.3億美元,屬于指令范圍內的產品占出口額的70%。該公司2004年對歐盟出口額將達1.5億美元,但是兩指令的實施預計將使其出口減少30%至50%。
來自外經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2002年我國輸歐機電產品總額為270億美元,占我國機電產品出口的17%。然而,由于獲得草案文本時間較短,目前受兩指令影響的產品范圍還難以確定,但估計受影響產品的金額將不低。
外經貿部有關官員表示,目前指令已獲得歐盟兩立法機構的批準,雖然距真正生效日期還有18個月,但我們需及早考慮應對措施。這也是我國相關商會和企業所建議的:如就回收率、再利用率和歷史報廢電子電氣設備回收費用等與歐盟主管部門及有關國際機構進行磋商,要求歐盟在制定法規時充分考慮發展中國家的實際水平;研究國外企業收集報廢電子電氣設備的體系,供國內企業借鑒;研究歐盟成員國對其企業收集報廢設備的費用安排政策及措施,供國內有關部門參考;盡快研發6種被禁止使用有害物質的替代物,以保護我國公民的身體健康和促進電子電氣產品的出口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