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商品和技術交流活動 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各類商品和技術交流活動,維護國內貿易局作為全國商品流通主管部門的權威和信譽,提高舉辦展銷活動的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各類商品和技術交流活動,是指國內貿易局及直屬企事業單位舉辦的各類商品,飲食服務和科學技術展銷會,展覽會,博覽會,交易會,洽談會,購物節等活動(以下簡稱展銷交流活動)。
第三條 本辦法所指各類展銷交流活動,不包括指令性計劃商品的分配,銜接,訂貨會。
第四條 下列各類展銷交流流動按本辦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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