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引發企業紛爭
“我廠生產的‘海菱’工業縫紉機被評為上海市著名商標,可是2000年某企業以‘海菱’為企業名稱,‘惠工’作為商標惡意注冊,造成消費者嚴重混淆!”昨天,面對前來調研的市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上海惠工縫紉機三廠廠長王瑞福說出自己的苦惱。
從2000年至今,該廠因此蒙受了130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但糾紛至今沒有解決。工商部門表示,根據現行法規,商標的專用權與企業的名稱權分別受《商標法》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調整和保護,“互不侵犯”,工商部門無法撤銷對方企業名稱。
除了企業名稱與注冊商標未形成互動保護機制外,大量“音近”或“形近”的“近似”名稱也給許多企業帶來困擾。根據《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企業名稱不得含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和誤解的內容和文字。可是規定對企業名稱的“近似”和“誤解”只有一個抽象概念,沒有具體的判斷標準。因此,近幾年出現了大量因“傍名牌”而引起的企業名稱爭議,使許多知名企業屢遭仿冒尷尬。如依法維權,卻又遇到法律空白:對于企業名稱爭議,工商部門缺乏相應的解決手段,只能采取調解、勸說等方式,如果當事人不配合,爭議就無法真正解決。
“近似”標準不明確,無形當中也提高了企業名稱登記的“門檻”。本市工商部門企業名稱庫現有企業名稱72萬個,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名稱27萬個,每年受理企業登記名稱16萬個。龐大的數量使得企業名稱成為“稀缺資源”。標準不明確使得審核工作人員越來越謹慎,無形中人為擴大了對近似的判斷,使名稱登記越來越困難。大多數投資人在辦理企業名稱核準時一般都經歷過若干次反復,取了少則幾十、多則一百個名稱才得以核準。
記者獲悉,本市將立法規范企業名稱登記。目前《上海市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條例(草案)》已起草完畢,正式報送市人大常委會。條例草案擬對何謂“企業名稱近似”作列舉性規定,規定五種情況構成企業名稱近似;并規定企業申請登記注冊名稱的字號中,不得含有“馳名商標和本市企業的著名商標”,以保護馳名和著名商標。對于違法使用名稱、構成不正當競爭的企業,條例草案擬設定相應的處罰措施。為保證登記機關名稱登記行為的公正性,條例草案還擬對一些爭議設定聽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