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對我鞋品發起反傾銷行政復審
2004年11月10日,加拿大邊境服務署發布公告,對原產于或出口自中國的防水鞋和塑料或橡膠鞋底產品發起反傾銷行政復審,以重新確定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
加拿大于2000年5月12日立案對中國的防水鞋和塑料或橡膠鞋底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同年12月8日作出終裁,裁定被調查產品對加國內產業造成損害威脅,并對被調查產品征收反傾銷稅。本次行政復審確定的調查期為2003年7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復審將于2005年5月9日前結束。
目前加邊境服務署已向已知的中國出口商和生產商發出調查問卷,提交答卷的截止期限為2004年12月17日。如果相關企業沒有提供答卷,或答卷不完整,或拒絕可能進行的實地核查,加邊境服務署將根據可獲得的最佳信息來確定被調查產品的正常價值和出口價格,以便確定傾銷幅度及反傾銷稅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