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中低檔服裝的染料具強致癌性 最嚴重者超標達190倍
-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廣泛用于紡織品生產,強制禁止標準今年實施,眾多消費者渾然不知。位于廣州的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日前檢驗了20家知名品牌企業主動送檢的1051份樣品,發現約6%的樣品中含有紡織品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其中2%的送檢樣品還檢出高致癌性物質聯苯胺超標,最嚴重者超標達190倍。
現狀
主動送檢
樣品6%含有毒染料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因色澤多樣、制造簡單、價格低廉而被大多數中小紡織服裝生產企業運用到面料制成上,這種染料在與人的皮膚接觸后,可引發人類惡性腫瘤物質,導致膀胱癌、輸尿管癌、腎盂癌等惡性疾病。今年1月1日,我國首個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正式施行,首次以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形式明確提出紡織品安全生態環保要求,將能致癌的有毒有害物質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列入監控范圍,規定“禁止生產、銷售、進口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紡織產品”。
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人、高級工程師蔡依軍稱,截至目前,該中心共受理了來自珠三角20家品牌企業要求按強制標準檢驗的申請,共檢驗樣品1051份,結果檢驗出約6%的樣品中含有紡織品禁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染料,2%的送檢樣品(約21份)含有高致癌性物質聯苯胺,其中兩份樣品分別檢出含有聯苯胺3799.8mg/kg和831.77mg/kg,超出國家標準限定值20mg/kg的190倍和41倍。
分析
可分解芳香胺 毒性遠超甲醛
據國家紡織品服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工程師張鵬介紹,可分解芳香胺染料是指由可致癌芳香胺合成的染料,也就是人們常說的“禁用偶氮染料”。服裝等紡織品使用了這些有毒染料后,在與人體的接觸過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膚吸收,并在人體內擴散,然后與人體正常新陳代謝過程中釋放的物質混合起來,發生還原反應,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它們的毒性要強過食品染料蘇丹紅。“23種可致癌芳香胺中聯苯胺的致癌毒性是最強的。”張鵬說,聯苯胺可以導致膀胱癌、輸尿管癌和腎盂癌,并且潛伏期可以長達20年,“就是說,今天患上膀胱癌,很可能是20年前一件含有聯苯胺的衣服引起的。”此外,據大量醫學調查,經常接觸聯苯胺的人膀胱癌的發病率是正常人群發病率的28倍。
據中山大學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材料科學研究所副教授阮文紅博士稱,除了傷害人體健康之外,在生產“禁用偶氮染料”的過程中“會大量排污,由此造成的環境污染更嚴重”。
對于紡織品安全方面的指標,阮文紅博士表示,可分解芳香胺致癌性遠比甲醛厲害,因為甲醛有刺激性氣味,易分辨,而且易溶于水,消費者買回紡織品后,一般用水洗一下就可去除大部分甲醛;但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但不溶水,而且從紡織品外觀無法分辨,只有通過技術檢驗才能發現,并且無法消除,通過皮膚接觸就可吸收致癌。
展望
今年為過渡期 明年全面禁售
我國既是服裝生產大國,同時也是服裝進口大國,2001年頒布了強制性國家標準《甲醛含量的限定》,今年起實施首個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該標準實施過渡期為1年,換句話說,今年1月1日后生產的產品必須符合強制標準,而之前生產的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的產品允許在市場上繼續銷售,直到明年1月1日起才全面禁止銷售。屆時,成衣和布匹一旦被檢出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僅產品將被判為不合格,而且企業還將面臨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