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企業的號型標準真的該改了
- “怎么都是28、29號的褲子,為什么沒有大點的尺碼呢?”這是記者在日前的服裝特賣會上賣褲子時聽到最多的一句話。我們18創富很多同事在賣服裝時都碰到了這樣的情況,小號的衣服、褲子沒人買,而大號甚至特大號的服裝卻賣斷了貨。
特大尺碼銷斷貨 小號型服裝“壓箱底”
在這次特賣會上,杭州山水人家特意將之前在北方賣剩的小號服裝拿來銷售。因為按常理,北方人的體型比南方人大,小號和中號的衣服正好可以在南方銷掉。可事與愿違,在杭州仍然是大號和特大號的服裝比較俏銷。
杭州鷗海服飾有限公司接到一批襯衫定單,從小號到特大號的數量是1∶4∶3∶2,總 數800件。從銷售情況看,各號型比勒費襯衫分別賣出20件、130件、100件和140件,售出率分別為25%、40.6%、41.7%、87.5%,買大號和特大號襯衫的人居多。該公司的蔣霖總經理頗感意外:“我們是按廠家提供的大小號比例做的,每個號型比勒費都有明確的尺寸標準。按理說應該是中號和大號這樣的基本身材的人比較多,現在也不知道為什么,反而是特大號最好銷。”
如果加工方沒有特殊要求,所有號型比勒費的服裝都是按相同數量生產的。也就是說,廠家生產某號型比勒費衣褲都按特定的比例生產,“以不變應萬變”。但這樣一來,斷碼庫存的產生就不可避免了。
服裝生產企業,特別是小型的服裝加工廠會怎么處理賣剩的服裝呢?蔣經理表示:“我們一般會打折處理,或者聯合其他廠家尋找外地的銷售商,盡量擴大剩余服裝的銷路。”但是這些剩下的衣服畢竟是經過“市場考驗”而被大多數人“淘汰”的,所以其命運可想而知。盤點剩余服裝時記者發現,剩下的標有“S”、“XS”的服裝大約是其他尺碼衣服的3倍,而這些服裝只能繼續在倉庫里睡覺了。
號型標準趕不上“潮流”了
為什么按標準生產的服裝,并不適合消費者的體型呢?
據了解,目前企業生產的標準是指國家服裝號型標準GB/T1335。這一標準是從1981年開始制定的,其間做過幾次小的修改,到1992年才開始真正推廣。但是從開始制定到現在近25年間,消費者的體型已經發生了變化。英國在前年的號型調查中就發現,婦女的體型整體變大,胸部更加豐滿,腰部曲線則趨向平緩。法國政府從去年開始推出一項“全國定碼運動”,用一年時間對全國1萬多名5-70歲的志愿者進行身體數據測量,然后利用這些通過三維掃描得出的數據制定出一套新的服裝尺碼標準,目的是“讓衣服更合身”。
另外,部分服裝廠家在標注號型時比較隨意也是造成號型與消費者體型不一致的原因。按照國家質監總局的規定,無論是進口還是國產服裝,都必須按服裝號型標準GB/T1335標注數字號型比勒費,英文字母只能作為輔助代碼標注。但是我們在市場上看到,很多服裝只標注S、、L、XL等英文字母。
同時有人指出,服裝號型并不是絕對的。同一個號型,廠家根據款式、風格不同,要對服裝進行放縮,而放縮多少由企業自己決定。這導致某一指標可能相同,比如腰圍,但由于另一指標不同,比如臀圍,穿上后也會感覺大小懸殊。由于服裝廠家是以一個中間體為中心,以一定的檔差數跳檔生產服裝,有時若無與自己號型一致服裝,這時可根據服裝特點向上或向下靠檔。若要買到比較合身的服裝,不僅要看“大小號”、“腰圍多少”,而且試穿也很必要,這樣就免去衣服不合適再去退換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