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律法規7月1日起實施
- 從2005年7月1日開始,將有一批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規定正式實施,會給我國的經濟社會和百姓生活帶來深刻影響。
衛生部發布的《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明確,醫師不得擅自外出會診,必須征得所在醫療機構批準。在外出會診時不得違反規定接受報酬,不能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屬的錢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當 利益。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和《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了保健食品命名原則和名稱要求,明確了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出現的十七種情形和內容。
商務部發布的《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和《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兩項行業標準,對酒類商品經營者從事酒類商品交易活動應具備的經營條件進行了嚴格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抵稅財物拍賣、變賣試行辦法》和《納稅擔保試行辦法》將進一步規范稅收強制執行中抵稅財物的拍賣、變賣行為和納稅擔保行為。
交通部出臺了《公路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過去在公路工程設計中因缺乏法律規定,一些隨意變更公路設計的現象大量出現?!?/p>
?。吩拢比掌饘嵤盾婈爡⒓訐岆U救災條例》。條例規定了軍隊參加搶險救災主要擔負的任務,以及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應做好的相關組織、指揮、協調、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