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服裝標委會通知
強制性國家標準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已于2005年1月1日實施,該標準的適用范圍為在我國境內生產、加工、銷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裝飾用紡織品,出口紡織品則不適用于該標準(依據合同執行)。
近期,我國紡織品出口數量有所增長,與歐、美發生了一些貿易摩擦,損害了出口企業的利益。為保持出口的有序增長,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將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出口數量,其中一項措施是。將出口紡織品納入GB18401-2003《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范》的適用范圍,同時要加強監督檢驗。全國服裝標委會現根據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科技發展部通知要求,在該措施執行之前,對“出口紡織品是否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GB18401-2003”進行征求意見,請各委員單位及相關出口企業認真研究和討論后,填寫“意見反饋表”,并于2005年7月10日前將“意見反饋表”反饋至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