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貿易摩擦反思“南通機針案”
一段時間,一些國家背離WTO的基本規則,無視中國的努力和誠意,單方面大幅度降低“反傾銷”立案標準,動輒對中國出口的中低檔機電產品、農畜土特產品設置貿易壁壘,搞不平等的歧視性“保護”、“雙重標準”,在襪子、褲子、胸衣等紡織服裝上也對中國大做“反傾銷”的文章。
這不由得讓筆者想起幾年前發生在印度的“南通機針案”,希望通過對這一案例的反思,對處在貿易摩擦多發期的中國出口產品提供積極的建議和意見。
“南通機針案”始末
江蘇南通是我國著名的工業縫紉機機針產業集群地之一, 擁有華廷、白鶴、亨利、飛虎、中德、華東、東誠等知名制針公司。據江蘇海門縫紉機機針協會會長高家平先生介紹,在1992年時,臨江鎮每包機針的平均售價為0.8元;到了2002年,每包平均售價不升反而下降到0.42元。而此時,福建恒特機針每包售價為4-5元,“德國萊茵”機針每包售價則高達7-8美元。產品價位差距不小。
據有關資料,2002年,南通工業縫紉機機針在印度的低檔機針市場總量中曾一度占據30%-40%的份額,孟買和新德里兩家與“德國萊茵”合資的機針廠于是聯名向印度官方機構提出“反傾銷申請”,試圖對出口到印度的中國機針加征600%的特保稅,稅期為3年。根據有關反傾銷案的法律程序,接到訴訟通知的中國方面必須在30天之內到印度應訴。應訴國外“反傾銷”訴請,不僅需要高昂的成本,而且還要熟練運用WTO的相關規則。而這一切,不僅讓每一個弱小的南通機針廠無能為力,就連南通市政府當時也絲毫無此方面的經驗。“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使南通機針業一時被愁云籠罩,幾乎陷入“滅頂之災”。
為了保障南通機針各出口企業的利益,我國商務部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適時組織江浙地區相關工業縫紉機機針制造企業和進出口公司(女口華廷、白鶴等)集體應訴,并雇請專業律師,兩派代表赴印度就《印度對中國工業縫紉機機針調查案》與對方進行耐心的協商、談判,并建議印度方面的機針進口商、生產商及其下游企業舉辦有說服力的聽證會,促成“反對對華工業縫紉機機針不正當特保限制”的聯名呼吁。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法律部的專家們在該案過程中不僅大膽走訪印方機針生產廠進行反向取證,而且還調查了其他一些非常詳盡的真憑實據,收集、翻譯了大量對本案勝訴至關重要的技術資料。
值得特別一提的是,在本案的整個審理過程中,我國政府一直非常重視,與法律程序同時進行的部長級磋商和高層斡旋,靈活、有效地為本案最終勝訴提供了最強有力的支持。中國縫制機械切、會亦指派專人,廣泛、深入地調查了解有關我國機針生產和出口的價格、產量等情況,為此案最后取勝做了大量的基礎材料準備工作。
“南通機針案”沉重的反思
在國內各有關方面不懈地努力下,“南通機針案”最終以勝訴結案。雖然這次事件過去已久,但在近期我國對外貿易(尤其是紡織品出口)摩擦多發之時,對其認真、系統的總結和反思相信會給我們許多啟示:
1.歷年來我國出口的大多都是中、低端產品,其技術含量和附加值不高而且少有知名品牌,與美歐“空中客車”、“波音”之類的“大塊頭”相比,真可謂“小巫見大巫”。盡管我國出口的各種產品種類和數量在逐年增長,但所獲取的經營效益卻沒有因此成正比例地上升。
2.隨著世界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外資名企紛紛搶灘中國市場。“從中國出口的高端產品”賺取的絕大部份利潤流進了外國人的錢包,國內企業只是從中分得那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3.盲目擴大出口低檔次、同質化商品的數量,不在出口產品的檔次升級上做文章。這是缺乏核心競爭力,又不愿在基礎研究上下工夫的“短視者”們“急功近利”的通病。此病不除,空喊“振興民族工業”的口號就仍然難以改變我國制造業“大而不強”的尷尬現狀。
4.公平競爭,和諧相處,努力提高產品的檔次和附加值,共同創造相對穩定的、可預見的經營環境,應該是每一個企業家和他所在企業不可推卸的責任。
5.熟練運用WTO規則,努力培養應對國際上“反傾銷”、“加征特保稅”、“技術壁壘”等貿易保護主義的能力,不僅是中央政府部門的職責,也是各出口企業和各級地方政府應該盡快做的事。
相關提示:
必須意識到,紡織品配額制度取消后,企業在國外遭遇的貿易壁壘或限制措施,其數量和形式都可能是空前的,其中必定會有違背WTO原則的。企業可以利用今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向國家有關部門及時反映情況,為談判做好充分的準備,提高應對貿易限制的反擊能力,維護出口企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