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和鞋可在東盟十國享受關稅優惠
- 自7月20日起,我國和東盟將正式按照有關《貨物貿易協定》規定的時間表,對原產于中國和東盟的約7000個稅目的產品相互給予優惠關稅待遇,以自由貿易區的稅率實現彼此貨物通關。可喜的是,我市大部分出口產品如服裝、鞋類、玩具都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簽發的產品范圍之內。也就是說,這些產品只要符合中國 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和簽證核查程序,就可享受最低為零的關稅優惠待遇。
為使我國出口到東盟的《貨物貿易協定》項下的產品能夠如期享受東盟給予的關稅優惠待遇,自2005年7月20日起,國家質檢總局設在各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已開始簽發中國 東盟自由貿易區優惠原產地證明書FORME。石獅檢驗檢疫部門的專家提醒各相關企業:歐盟等發達國家給予中國普惠制優惠待遇的產品范圍和優惠幅度,將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和相關工業的專業化程度的提高而逐步縮小直至全部取消。因此,石獅企業應抓住時機,充分利用貿易協定的關稅優惠條款,將區域性優惠待遇原產地證書作為產品進入雙邊或區域經濟協議國家市場的有效“通行證”,提高本地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搶占有利時機,增大產品的市場份額和利潤空間。
根據中國與東盟簽署的《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定》規定,自2005年7月20日起至2010年,中國還將與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和泰國等6個東盟老成員取消大部分產品的關稅,建成自由貿易區。柬埔寨、老撾、緬甸和越南等4個東盟新成員將享受5年的過渡期,至2015年與中國實現自由貿易。據悉,目前東盟十國包括文萊、柬埔寨王國、印度尼西亞共和國、老撾人民民主共和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業界人士認為:中國與東盟十國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定》的生效,對包括石獅在內的我國服裝、鞋類等大宗出口產品,開拓多元化國際市場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