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談”美歐版的本質區別
中美紡織品談判與中歐紡織品談判是有本質區別的。
中歐紡織品談判只是針對9000萬件的滯港紡織品問題進行磋商,它成功與否對中國企業的即時影響并不大;因為這些貨物大多已經付款,所有權已經轉移到了歐洲商人手中,基本上不會影響到我國紡織品出口企業利益;而且滯港紡織品絕對額約為45億元,占1~7月我國對歐盟紡織品出口總額的4.7%,所占比例較小,影響有限。
我們以務實的態度承認了部分企業“寅吃卯糧”,在總體上維系了中歐貿易平穩的大格局,這對于中國企業開拓歐洲市場是有積極意義的。
但我們也必須注意到,中國畢竟不是歐洲紡織品唯一的進口來源。歐洲訂貨商為了對沖風險,也可能由此轉移訂單,越南、印度、墨西哥等國將因此獲益。
由此,國內相關企業應加速產品結構與產業升級,參與那些不在配額之內的產品和業務(設計等);英、法、德、意等國的服裝早已與我們不在一個競爭層次,歐盟內部主要是中南歐新成員是中國紡織品貿易的對手。
另一方面,中美之間的紡織品貿易談判則將決定我國紡織品對美出口長期增幅。自今年5月以來,美國陸續宣布對進口總額約13.1億美元的中國紡織品實行年增幅不得超過7.5%的限制。
美國政府每次都會對幾個類別的紡織品確定限制性措施,最新一例是針對文胸和合成纖維織物“設限”。中美如果能達成一個更廣泛的協議來取代目前實行的零散協議的方式,這將為中美之間確定一個長期的貿易環境,消除政策調整的不確定性。
從目前的經貿談判看,我們在短期內似很難從歐洲獲得更大貿易突破(增加配額或取消配額),一旦中國企業對歐出口超過了年度配額,就有可能提前支取下一年度的“貿易紅利”。
相反,如果中美之間能夠達成一個更廣泛的貿易協定,就有可能極大地提升我國紡織企業的市場生存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