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調整多種產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通知,經國務院批準,從2006年1月1日起取消煤焦油、生皮、生毛皮、藍濕皮、濕革、干革的出口退稅政策,并下調了部分產品的出口退稅率。
通知說,將列入《關于在國際貿易中對某些危險化學品和農藥采用預先知情同意的鹿特丹公約》和《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的哥爾摩公約》中的25種農藥,分散染料,汞,鎢、鋅、錫、銻及其制品,金屬鎂及其初級產品,硫酸二鈉,石蠟的出口退稅率下調為5%。
財政部在其官方網站上公布了上述產品的清單及相關信息。
近年來,中國取消和下調諸多耗能大、污染環境嚴重產品的出口退稅優惠政策,以緩解能源供應壓力,保護環境,優化產業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