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品曲線出口 2006年中歐紡織貿易相安無事
- 本報記者 陳宜飚 香港報道
“歐盟委員會有信心,自從跟中國政府在達成紡織品協議后,去年夏天的情況不會再出現。”1月18日,在由香港貿易發展局舉辦的秋冬時裝展上,歐盟委員會駐港澳辦貿易及經濟事務部主管羅佳思(Michalis Rokas)表示。
羅佳思解釋,去年對10種5類產品設限,是因為這些產品對市場影響最嚴重。“今年我們可以使用去年未用完的配額,也可以在10種產品中配額互用。所以即使某一類的產品已經接近配額上限,我們可以用其他類別沒有用完的配額進行補充,這樣的靈活性一直會持續至2007年。”
但是業界仍然擔憂,不排除歐盟會使用同樣理由,對其他產品設限。香港貿發局助理首席經濟學家潘永才說:“在去年的中歐協議中,歐盟只是說會‘克制’使用242條款對中國其他產品實施限制,這是個沒有實質承諾的用詞。”
紡織廠商的質疑
羅佳思的話不能消除在座的中外紡織企業的疑慮。一些歐洲記者更毫不留情地指出,歐盟是全球第二大紡織品出口商,而他們的紡織品的原料來自中國,歐盟在自己獲得成功的同時,卻對中國的紡織品進行了設限。
中歐協議的規定是到2007年年底,羅佳思說:“對于中國的紡織品,適用242限制條款(該條款允許從2005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4年內可對中國實施紡織品進口限制),歐盟貿易談判代表曼德爾森提出,在這些協議涵蓋范圍以外的產品類別中,到2008年,歐盟將承諾,根據242條款來實施限制,這是個非常明確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