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發布對短襪進口的最終規定
- 日前,美國政府發布對短襪進口的最終規定,根據規定,從2006年3月3日開始,出口到美國的短襪產品必須符合下列規定:來源國信息必須置于包裝正面;如果在包裝的正面出現尺寸信息,來源國必須鄰近產品的尺寸信息;如果在包裝的正面沒有出現尺寸信息或者尺寸信息位于包裝的后面,來源國必須放置在包裝的正面;信息必須清晰、顯著,消費者容易閱讀的方式設置;標記不能去除,應耐久,應作為商品或者包裝的一種自然性質;短襪可以不全面包裝,但是必須附有標簽和使用說明標簽,有關信息必須附在標簽或者使用說明標簽的正面。帶有包裝的包含其他類型的商品的短襪將不受這項新規定的限制。但是這樣多項目的包裝也必須按照國際紡織規定的相關條款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