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張小泉”式尷尬
- 老字號保護可學“東來順” 隋利華
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杭州張小泉訴上海張小泉案二審近日將在杭州開庭。去年底,杭州中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上海張小泉刀剪總店立即停止在其生產銷售的產品和包裝標牌上使用“張小泉牌”商標,賠償杭州張小泉集團經濟損失8萬元。
上海張小泉副經理鄒憲夫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他們對該判決不服,已于春節前提出上訴,二審預計將在本月中旬啟動。杭州張小泉對此則平靜應對,公司副總王傳禮向《每日經濟新聞》表示,他們還沒有收到上訴書副本,其訴請理由已在起訴書中說明,故不作評論。
糾紛不斷的“張小泉”
在中國刀剪市場上幾乎占據著半壁江山的“張小泉”有340多年歷史,上海張小泉與杭州張小泉圍繞著商標與字號的官司也打了6年多。1964年杭州張小泉取得“張小泉牌”(圖文組合)注冊商標,1997年該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而上海店于1956年成立,1987年注冊登記了“泉字牌”商標,從1999年起雙方便爭議不斷。
鄒憲夫表示,上海張小泉和杭州張小泉商標并不相同,只是字號相同。杭州張小泉商標是“張小泉”牌,而上海張小泉商標是“泉”牌,并不沖突。杭州張小泉則認為,上海張小泉在其包裝盒與刀身上簡化突出“上海張小泉”字樣,有把企業名稱當成商標來用之嫌。
“之所以出現這一糾紛,一是由于杭州張小泉雖申請了商標注冊,但并沒有及時申請馳名商標的續展,喪失了馳名商標的資格;二是由于歷史的原因,老字號企業間產權不清,字號歸屬不清。”一位熟悉內情的業內人士總結道。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李桂林指出,這一典型的案例凸顯出老字號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上普遍存在的困境:由于歷史原因,許多老字號企業并沒有申請商標權的保護,或者商標的續展出現斷裂,經營模式陳舊,發生商標權糾紛在所難免。他表示,老字號屬于馳名商標的范圍,一些城市已制定了相關法規,但全國性的法律還沒有出臺,人們對老字號企業的認定標準、保護范圍、保護方式認識不一。在這種情況下,老字號企業迫切地需要自我保護。
東來順的“八統一”原則
李桂林教授建議,老字號企業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注冊,并將涉及商標邊緣的名稱一并注冊,不留任何漏洞;符合馳名商標條件的,應申請馳名商標的保護;對已被他人注冊的商標,要盡快利用經濟手段收購,使之成為自己的分店或者加盟店,或用法律手段取締非法假冒老字號的企業;對難以歸屬的,則用建立聯盟的方式共同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老字號的聲譽,另外,老字號企業在利用自己的商標和商號發展連鎖經營時,加盟店與總店是一種脆弱的合作關系,往往顧客在統一商號連鎖店里,得不到一樣標準的服務,也容易出現糾紛。前一段時間杭州與上海兩個“上島”咖啡商標權糾紛也為意欲連鎖經營的老字號企業敲響了警鐘。對這種情況,專家建議:老字號總店可以參考“東來順”連鎖經營的模式。東來順對所有的加盟企業都采取嚴格的管理,并提供及時的服務。總部和加盟店都嚴格實行“八統一”的管理原則,即:統一牌匾、標志,統一原材料,統一服裝及員工上崗卡,統一裝修風格,統一餐具用具,統一服務規范,統一員工培訓,統一廣告宣傳及促銷形式。總店要求加盟店保證商品特色和質量,并通過收購或者申請執法部門介入,維護了自己寶貴的商標權與管理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