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利亞社會發展“十五”計劃藍圖
為進一步推行政治、社會、經濟改革,實現人民對加快建設繁榮社會的強烈愿望,敘利亞政府制定了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2006-2010)。
該計劃致力于在社會各主要力量間形成新的契約平衡,在合理有效使用能源的基礎上實現可持續發展,取得社會改革的成功,加速本國社會市場經濟建設進程。
一、“十五”計劃的主要特點
1、根據社會市場經濟需要制定方案。
該計劃摒棄了長期以來的中央指令性政策,國家通過對法規的調節實現對經濟活動的指導。提倡競爭,促進有效的國內外投資。此外,該計劃致力于反壟斷和反剝削,在重點提高經濟增長率和GDP總產值的同時,提升“人類發展放在首位”的觀念,提高婦女參與政治、經濟、社會活動的重要性。
2、允許合作參政。
在計劃的制定階段,推動立法機構、各政黨成員、私有部門代表和知識分子等對方案展開討論。在確保國家意志的前提下,允許不同發展觀點的存在。
3、立足于對未來發展的預測。
通過對敘社會未來20年發展的有效預測,超越了被社會現實否定的計劃體制觀點,以新的理念覆蓋社會、科技、經濟各方面。
4、發展全局優先體系。
---必須選擇符合社會大部分群體利益的方案。
---必須消減貧窮。
---必須引導平衡發展,形成區域平衡。
---必須依靠社會多數的參與。
---必須依靠地方執行。
---必須有利于私有部門的發展。
---提高私有部門的競爭力。
---有效評估仍在執行的往屆方案。
---論證政府提供財政支持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