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提高邊境貿易進口稅率
- 據緬甸商務部邊貿司公告:自2006年6月6日起,通過邊境貿易的進口商品稅率按一美元兌850緬元的匯率直接收取緬元。
按照過去的做法,緬甸通過邊境貿易進口稅率均按照1美元兌換450緬元的匯率收取,新的稅率標準使進口商們的成本增加,國家稅收也將隨之增加。但通過海運和空運的進口商品稅率仍按照老規定執行,即:1美元兌換450緬元的標準。
按照過去的做法,緬甸通過邊境貿易進口稅率均按照1美元兌換450緬元的匯率收取,新的稅率標準使進口商們的成本增加,國家稅收也將隨之增加。但通過海運和空運的進口商品稅率仍按照老規定執行,即:1美元兌換450緬元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