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全國工商登記“五證合一”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對在全面實施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現“五證合一、一照一碼”作出部署。
《通知》要求,從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等均要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