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的力量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去贊美可口可樂,盡管我們會感到自己很多時候是在被一種無形的力量推著從貨架上拿下了它們。 有時候,我們不得不贊美微軟,盡管我們很多時候都感覺到自己是在被威脅著——除了他,你別無選擇。
這就是品牌。品牌的力量有時候甚至是強制性的,它會滲入到任何一個它想去的地方。 最近,關于品牌有兩個消息讓人關注。首先是麥當勞準備推出童裝、玩具。消息出來,很多苛刻的評論家也都失去了反抗。對于今天的兒童來說,麥當勞和米老鼠幾乎是一個概念體系上的。他們意味著一個世界,這個世界由孩子做主,父母只有點頭的權利。這個品牌的童裝是否會像薯條那么暢銷也許不能肯定,但是我們都認為,麥當勞只是做了一件應該做的事情。
這就是品牌。品牌的精神決定了它可以覆蓋到很多的領域,沒有所謂的專一,也不需要專一,只要你在你所能輻射到的范圍內活動,那一切都是被允許的。 還有一個消息,麥德龍要大力推廣自己的自有品牌,成為一個“永遠不會和銷售商沖突”的角色——因為它就是銷售商。其實零售商發展自己的自有品牌不是新鮮事情,為什么消費者會放棄選擇那些已經耳熟能詳的專業品牌來選擇你?而那些已經有自己品牌的供應商為什么愿意為你做貼牌呢?
答案就是品牌。正因為你在顧客心中完美的零售商品牌形象,他才愿意去相信你那些價格低廉的產品質量一樣出色。正因為你在零售業中強有力的品牌形象,供應商才愿意為你做貼牌,因為合作是建立在品牌的基礎之上。
麥德龍更是直接表示,“別把我和家樂福、沃爾瑪放在一塊說,我不是大賣場,我和他們不一樣。”其實,大家都明白,到了高手這個層面,你有的他也有,你想到的他也能想到,只是看他想不想和你步調一致罷了。業界都知道,沃爾瑪也在打算推出自己的自有品牌電腦。從某種意義上說,所謂的“差異化”在品牌的世界里已經是一個有點理想化的夢了。
然而,品牌的力量就是如此。終有一天,你可以把他所有的秘密都公開。但是你卻永遠不能依葫蘆畫瓢,克隆成另一個他。